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函》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扎兰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编制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决定举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论证和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4月30日上午10点
二、听证会地点: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议的人员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或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有一定的表达交流能力,熟悉《扎兰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有关情况,并了解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代表必须满足的条件:年满18周岁;本辖区内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请在2026年4月16日前向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我局将选取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2.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3.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4.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5.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6.报名地点: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409室。
特此公告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