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委托第三放出具的绩效评价意见,以及自治区商务厅提出的工作建议,并结合扎兰屯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调整优化,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扎兰屯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470—3203975)。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扎兰屯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公示表
扎兰屯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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