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的认知度,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近日,扎兰屯市司法局哈多河司法所联合哈多河镇人民政府、幸福社区及市场监管所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中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等内容,认真解答了现场居民提出相关的问题,引导群众在生活中积极践行诚信,做到“讲诚信话、办诚信事”。
此次宣传,提高了群众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的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扎兰屯市司法局哈多河司法所将进一步强化条例宣传工作,为推动诚信扎兰、法治扎兰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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