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机构: 扎兰屯市民政局
审批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审批事项子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法律法规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66号令
审批范围和条件:养老机构在属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向属地旗市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提交备案申请,并上交备案材料,旗市区民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办事流程: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承诺书等材料
申报材料: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3.备案承诺书
4.民办非企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5.规章、制度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环境评估
8.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9.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10.租赁合同(复印件)
11.管理、从业等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
扎兰屯市民政局 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7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所属民政局
咨询电话: 0470-3249778
投诉电话: 0470-3219761
受理地址: 扎兰屯市民政局
养老机构备案流程图
养老机构备案书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 名称:
2. 地址:
3. 法人登记机关:
4. 法人登记号码:
5. 法定代表人:
6. 公民身份证号:
7. 服务范围:
8. 养老床位数量:
9. 服务设施面积: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2.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13. 评估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4.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5. 食品药品许可证明(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设置养老机构回执
( ): 编号:( )
年 月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及有关材料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地址:
名称:
办理养老机构备案一次性告知
主体
扎兰屯市民政局
审批条件或标准
养老机构在属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向属地旗市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提交备案申请,并上交备案材料,旗市区民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申请→审查→备案
申报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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