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幸福感,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扎兰屯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如下:
一、监督抽查范围
1.机械及安防产品(3种)
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燃气类产品
2.能源化工及危险化学品(6种)
车用汽油、车用柴油、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煤炭、车用尿素。
3.食品相关产品(2种)
餐具洗涤剂、食品接触塑料制品。
4.儿童及学生用品(5种)
学生文具、学生护眼灯、儿童玩具、婴儿纸尿裤、婴幼儿服装。
5.消费者反应问题较多产品(5种)
眼镜类产品、塑料购物袋、农资产品、日用品。
二、组织实施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由质量监管科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针对具体产品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根据监督抽查安排,配合质量监管科、承检机构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承检机构要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人所抽样品的检验。监督抽检工作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做到规范统一、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如抽样时发现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报告涉嫌违法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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