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单位:扎兰屯市南木乡吴家迪迪果蔬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粉丝;购进日期:2024年8月7日;样品数量2.6kg;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情置况
扎兰屯市南木乡吴家迪迪果蔬超市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一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3.罚款2,000.00元。
(三)扎兰屯市南木乡吴家迪迪果蔬超市已经向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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