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扎市监河西处罚〔2024〕16号
处罚对象:扎兰屯市珍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783MA13T5QD5X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王海涛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1.定性: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的规定。
2.罚则: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3.自由裁量权: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本案适用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2,000.00元。
做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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