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扎环 许准书〔2024〕第(004)号
呼伦贝尔市赛优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年11月29日 提出的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9日 受理 。经审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呼伦贝尔市赛优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环保行政许可。请你(单 位)于2024年12月19日 持本决定,到扎兰屯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公 章)
2024年12月1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