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驻扎各企事业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切实贯彻落实好近期全国、全区、呼伦贝尔及我市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近期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清明”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又正值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集中,车流剧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要强化“万无一失”的政治清醒和“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紧之又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驻扎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当前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亲自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执法检查。要将3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任务及精神带到基层单位、带到企业一线、传达给一线员工,认真加以落实。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扛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旗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把“清明”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和督查督办,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安全大局持续稳定。
三、坚持举一反三,科学统筹推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驻扎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正式“开春”、复产复工、春耕备耕实际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领下,组织开展好10项重点数据、7项年度任务及23项年度工作要点的推进工作,重点锚定“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起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加强民航飞行安全”两项年度重点任务,并把持续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作为年度工作要点一以贯之抓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聚焦上述年度任务,围绕学校、宾馆、养老院、自建房、高层建筑、密闭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以及“小散远”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硬措施及具体举措,提升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一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意愿,解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具体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建筑施工。住建部门要结合各建筑施工企业陆续开工的实际,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抓实建筑施工安全预警和监控,组织开展工程项目违法分包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其它涉及建设工作项目的交通、水利、通信、工业、农业、电力、市政工程等领域,同步开展好复工复产前期安全监管工作。
道路交通。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针对“清明”期间人流车流大幅上升的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安全风险,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加大“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前做好杜鹃赏花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预案、队伍、物资、装备、响应机制等全部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消防安全。消防部门要认清我市春季火灾多发的现实问题,切实加强废品收购站、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连脊房屋、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时,持续开展好城镇电气火灾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工作;住建、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控制隐患增量、减少存量。
危化企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做好防雷、防火防爆工作,坚决落实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发改、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大“黑油”、“黑气”和“私炮”的查处力度,及时排查消除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文体旅游广电及景区管理领域。要督促各旅游景区做好“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高风险游乐项目运行安全,确保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
森林防灭火及农区火灾防控工作。要继续在“防”和“严”字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工作措施,全面加强进山人员火源管控。要合理部署安排好设卡检查和进山巡查工作,严格管控和严厉查处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烧纸钱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乡镇办事处要全面开展农区、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排查起底,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区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各场所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设置防火分隔,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电器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动车是否违规充电停放、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检查。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边宣传”的模式,开展宣传培训演练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各商户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农区要重点在连脊房屋、柴草垛、秸秆堆垛、粪堆、垃圾堆,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老百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环节、零散务工、小散远非劳务施工作业现场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逐企、逐厂、逐点、逐户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处置措施及相关台账。台账要涵盖各乡镇办事处检查日期、成立检查组数、派出人数等,要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春季城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春耕备耕。清明前后已经进入春耕备耕时期,要开展农机安全操作维修技术培训,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农机安全检查治理的力度,严格查纠各类农机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加强农药、化肥、汽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安全监管,宣传告知老百姓合理安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生产资料。要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安全监管,加强现场作业安全,坚决杜绝“小现场”引发“大事故”。
非煤矿山、工贸重点环节、特种设备、水电气暖、市政工程、污水处理、维修服务、通信、民航、铁路、寄递物流、民爆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立足于当前安全生产季节特点,扎实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努力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识别风险、管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隐患。
四、严格值班值守,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突准备
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驻扎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高标准做好应急预案、指挥组织、人员配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突发险情能及时响应,保证事故灾害能够快速妥善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天气、水文、地质灾害等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确保做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