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部门协同联动、全链条排查整治、典型案例震慑、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导游乱象:严厉打击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导游与商家勾结,诱导游客购买高价商品,从中抽取高额回扣;未经游客同意,随意减少景点或增加自费项目,变相收费;导游态度恶劣,对不消费的游客冷嘲热讽,甚至言语侮辱;导游将免费景点包装成收费项目,骗取游客费用,以及旅行社和导游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的处理。
强制消费:严禁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0-3216228(扎兰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服务质量问题等,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投诉举报。
扎兰屯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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