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市场主体通过住所无法联系。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将会影响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主动采取“申请经营异常名录修复、办理变更登记”等方式在市监部门恢复经营状态,如确定不再继续经营的请及时申请营业执照注销。
二、如已因连续3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状态的,请及时通过税务部门线上线下渠道解除非正常状态。解除后可继续经营,如不再经营的,及时申请税务注销。
三、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通过线上线上渠道及时进行税务信息确认。
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住所无法联系市场主体名单
咨询电话:市监局信用监管办:0470-3219359
市监局行政审批办:0470-3215797
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470-3212366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扎兰屯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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