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单位:扎兰屯市金帝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姜;采购日期:2025年9月21日;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江苏绿水青山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大葱;采购日期:2025年9月22日;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江苏绿水青山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辣椒;采购日期:2025年9月22日;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江苏绿水青山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情置况
扎兰屯市金帝超市经营的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四)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扎兰屯市金帝超市已经向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起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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