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李广文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扎兰屯浩绕山镇浩绕山村;原证号:扎集建(99初)字第992200401号;面积:1447平方米;用途:住宅。
特此声明作废
二O二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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