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名称 |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
权力类别 | 行政奖励 |
责任主体: | 扎兰屯市教育局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制定方案:制定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方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 2.受理责任: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受理。 3.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4.决定阶段: (1)按表彰奖励范围、层次等报有权机关审定,需要上报政府的,要经政府审定。 (2)依据决定内容制作文书。 5.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6.决定责任: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表彰奖励。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
事项流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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