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一次党代会报告精神,依据城市总规,抓好规划编制的深化细化工作,抓好规划的实施与创新管理工作,统筹好新区与老城区、中心城区与乡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出规划的引领和统筹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推动了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一、抓好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作用。一是通过局班子积极努力,向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争取规划编制经费1481万元(其中,中东铁路保护资金1000万元,小城镇规划编制资金481万元),极大解决了城乡规划编制专项经费不足问题。二是完成了《扎兰屯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动态评估,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家评审已结束,待上报批复。三是完成了中东铁路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两条历史文化街区于7月17日经自治区政府正式命名并在网上公示,同时启动了中东铁路风情历史文化街区和中东铁路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履行招投标程序。四是编制了《扎兰屯市河西新区竖向规划》,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五是编制了柴河镇及南木乡城镇环境整治建设规划及特色景观风貌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六是继续抓好老城区地下管线及管网普查的基础资料更新、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科学搭建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七是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部分乡镇总体规划修编,现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八是完成中心城区航空测绘工作。积极落实全市棚改任务安排,为棚改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棚改区域房屋现状基本信息,提升棚改任务指标确定的科学性。10月份开展并完成了中心城区140平方公里航空测绘及1:2000矢量成图工作。
二、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优化城市承载功能。一是把制度建设作为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的基础保障,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严格执行“规划委员会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对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行规划批前专家咨询论证和批后公示制度。全年组织召开了两次规委会及两次规委会常务会议,对庆和小区一期、结核病院住院楼、都市华庭、岭东农机综合物流园的规划设计等69个建设项目,在容积率调整、选址、居住小区修规方案、公益工业物流改扩建类和农用地转用等方面上会研究,及时调整和通过。二是全面提高管理和审批服务水平,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实际工作中,开设绿色通道,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重点工程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年共审核发放城乡“一书两证”82份,其中市区审批工业、公益、仓储物流类24项30.1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8项26万平方米,市区危房翻建65户4197平方米;乡镇工业、公益、仓储物流类50项14万平方米,民建审批共计594户,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三是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共验收房地产开发及工业、公益、仓储物流类项目14个37.49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6份,实现了建设项目批、管、验联动效果。四是严把规划设计审核关,增强工作严肃性。按照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规划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审查等工作,共审查城乡各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图纸等82套。五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做好生态宜居县城迎检评审工作,规划业务考评满分,10月12日我市成功晋级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市。
三、2017年工作打算。201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一次党代会报告精神,积极落实“五个统筹”和城市“双修”要求,促进新老城区协同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根据总规评估报告成果及时调整,确保规划科学实施。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完成河西新区城市设计,特别是旧城整体改造区、棚改区及城市主要出入口区域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先行做好城市设计,以城市设计为龙头,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造血功能。三是编制完成《扎兰屯市中东铁路风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扎兰屯市中东铁路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启动《扎兰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奠定基础。四是及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大部分待改造区域没有控规或控规滞后的短板,充分发挥规划指导作用,提高规划的时效性和科学性。五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城市近期建设及海绵城市规划、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并报呼伦贝尔及自治区备案。六是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加快重点镇、特色镇建设步伐。完成大河湾镇、成吉思汗镇、浩饶山镇、达斡尔民族乡、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据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和美丽宜居小镇要求,积极推动柴河镇、浩饶山镇2个自治区级旅游名镇规划编制。七是构建务实管用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服务重点项目。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严把技术关口,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充实和调整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八是积极研究探讨有效的管理办法,解决多年来规划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规划的受理、审批、公示等各环节,依法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规划服务水平。